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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

发布时间:2023-04-20 22:01:26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是在交强险范围内补偿后,对侵权人或有过错责任的第三人行使追偿权。行使途径有:

保险公司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权是在保险公司实践补偿受害人后获得的,由于在受害人索赔诉讼中,侵权人和保险公司都是本案的被告。

2、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保险公司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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