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不能立案。企业存在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企业终止。企业终止后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企业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