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拆建邻居不签字的,当事人可以与邻居进行沟通协商。如果还是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建设新的房屋,但须保证翻盖的房屋不能高于其旁的房屋,不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