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债务如果属于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
(2)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