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第二、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第三、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
第四、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第五、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