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土地纠纷的证据:
1、由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土地纠纷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