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制定的目的是提高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保障城市供水的安全。它坚持保障供给、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