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独立的无权,而相邻关系不是。相邻关系是指土地上的自然物、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相邻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与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