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宅基地的确权:
1.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2.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3.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4.土地主管部门审核;
5.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期满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