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当事人应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进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宅基地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