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签订换地协议时,其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所换地的具体信息;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