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签订承包合同且合同生效时设立。根据法律规定,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对于已经被人承包的土地,集体不得随意收回,承包权人可不受他人干扰自主决定承包土地的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