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为国家所有土地:
1、城市市区土地;
2、农村、城市郊区与农村中已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和其他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