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的风险:
1.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决不能执行;
2.过度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保全措施不完备,导致财产保全失败;
4.在保全后的法定期间内因未起诉而终止财产保全的,触发赔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