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没有关系。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一般不包括犯罪记录。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除外。
有犯罪行为受到处罚和个人征信一般是没有关系的,个人征信记录一般不包括犯罪记录,如果没有违约行不一般是不影响征信的。征信不会影响无犯罪证明,但如果没有无犯罪证明,会影响征信。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无犯罪证明指的是不存在案底。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个人征信报告,不作犯罪记录。在征信报告里只能看到个人的信用问题,不能看到犯罪信息。
【法律分析】
征信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主要内容为: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注信息、职业信息等;
(2)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
(3)其他信息,如个人公积金、养老金信息等。征信系统的信息来源主要也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录的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犯罪记录也称为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保存在身份信息的数据库里。公安系统可以随时掌握动态。犯罪记录信息与征信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一般的征信系统里只会显示个人的借贷情况以及信誉问题,而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查看,征信报告里并不能看到。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不上。
有犯罪行为受到处罚和个人征信一般是没有关系的,个人征信记录一般不包括犯罪记录,如果没有违约行不一般是不影响征信的。
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注意事项:
用户在人民银行查询的信用报告是完整版的,是全部的信用信息。但在有权查询的机构查询到的只是征信报告的一部分,另一部分信息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是被隐藏的。
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于用户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隐私,即使是最亲密的人都不能随意查询。况且查询需要授权,如果哪家机构未经本人授权私自查询,一旦被本人知晓举报或到法院起诉,该机构不但要赔偿原告损失,还会被人民银行严肃处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报告
征信不可以查出判过刑。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现在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未收录犯罪信息记录。
一、信用记录,有身份证在银行查询;
银行不良记录一旦录入,即使全部缴清本息,一般要5年内才可清除;
二、犯罪记录,包括违法记录到本人户口所在在公安派出所查询。
此记录对录入公务员、入伍、入职等都发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