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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内裁定并执行

发布时间:2023-04-20 23:39:31

当事人申请动迁款财产保全,如果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如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但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动迁款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应在多长时间内裁定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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