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诉讼中涉房屋评估需提供的材料有:
1、农村私有房屋需提供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准建房屋批示手续、村委会证明;
2、住宅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利证、买卖合同;
3、成套商业、办公用途项目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租赁协议、测绘报告书或各分层建筑面积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