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委托过户流程是:
1、订立委托合同并办理委托公证;
2、买方和委托代理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评估房产;
3、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过户;
4、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核查;
5、缴纳契税等交易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房屋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