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使用权的年限是:
1、地下车位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其车位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为40至70年;
2、地下车位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其车位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