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的地方叫房管局,它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已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