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限从宣布监视居住之日起算。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的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 的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 一、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取保候审 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等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兼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里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鞋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兼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