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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否包括在刑事拘留期限内

发布时间:2023-01-19 08:26:42

监视居住不包括在刑事拘留期限内。监视居住期限与拘留期限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监视居住是否包括在刑事拘留期限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会被监视多久?

一、 刑事拘留 转 监视居住 会被监视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限令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措施被称为监视居住,现实中,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 羁押 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身份证 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作为 取保候审 的补充措施,即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 保证金 ,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二)新《 刑事诉讼法 》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 逮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扶养 人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综上所述,如果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监视居住的,那么在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最多不会超过六个月,在一定时间内是会被释放的,这体现了监视居住的期限在刑事诉讼法中有限制的规定,如果超过时间那么就会 变更强制措施 。

当天被刑事拘留第二天被监视居住,判刑折抵刑期几天呢?

当天被刑事拘留第二天被监视居住,判刑折抵刑期几天呢?

一般来说 监视居住是不予折抵刑期的 也是法律规定的 ; 除非有特殊的情况公安机关指定了地点,控制了人身自由(这在一般案件中也是不允许的) 所以能折抵的就是被拘留的当日和被释放的第二日 共2天

被监视居住后,判刑能否折抵刑期?

可以折抵刑期,刑事诉讼法有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

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监视居住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

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如果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则此时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羁押应该怎样折抵刑期

拘传、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拘留、逮捕的,可以折抵判决生效后的刑期,判决前的拘留、逮捕时间,羁押一日抵生效后的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能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不折抵刑期。

只有完全限制自由的强制措施才能够折抵刑期,比如刑事拘留、羁压等。

监视居住的期限能不能折抵刑期?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是否包括在刑事拘留期限内

监视居住分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和指定监视居住,其中指定监视居住根据刑诉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相应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算刑事拘留期限吗,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长

监视居住的时间不能算入刑事拘留期限。

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是二个独立的刑事强制措施,可由公检法根据办案的需要来决定对当事人是采取监视居住还是刑事拘留措施,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多六个月,刑事拘留的时间最多为三十七日,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应分别执行,监视居住的时间当然也就不可以计入刑事拘留的时间,对于刑事拘留的时间,应从当事人实际被执行刑事拘留之日起算。

但是,被监视居住的时间可以折抵以后被判的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能计算入刑事拘留的期限吗?

赞同中国法律援助说的观点,刑拘37天应当从刑事拘留算。

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仅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而刑事拘留则是要将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

对于公安机关巨大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的总和。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由此可见,刑拘37天应当从刑拘那天开始算。

也许各人的观点不同,回答有误,但没有人想“蒙你”。呵呵

我被拘留,后来证据不足办了监视居住 这算刑事处罚吗?以后会有什么影响么?

不属于刑事处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否包括在刑事拘留期限内

监视居住在公安机关内部将会有明确的记录,在本户籍地也是可以查到的,并且严格地说,监视居住就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的。但不会对外公布,所以不会有什么影响。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二、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要多久刑法规定刑拘最长是37天(但是生活中常有105天即153个月的大拘留),如果不批捕就放人,否则(2月)再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应该是没有办法左右快点进入审理阶段的.《》相关法律条文: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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