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应当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程序终结。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