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担任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产生的程序符合法律和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具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