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一般不能够支付物业管理费。根据法律规定,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互抵销,因为物业服务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并且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会要求抵销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而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