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并且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业主发入住通知的情况下,业主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业主即使没有入住,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