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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审理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2023-01-19 09:35:42

法院中止审理有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法院中止审理有期限吗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九十六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多久恢复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一个月恢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活动。法院中止审理的期限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所以,中止审理提出的时间就是在审判的过程中。

二、中止审理原因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拓展资料:

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181条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案子中止最长多久才能恢复审理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

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1、一审审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二审审限

法院中止审理有期限吗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审限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4、不计入审限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5)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6)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7)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8)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法院中止审理的条件

一、法院中止审理的条件: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刑诉法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院中止审理有期限吗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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