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设立合同设立或者遗嘱的方式赋予当事人居住权,此时居住权人有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