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偿权的范围包括:
一、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
二、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
三、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1、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2、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