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只转房子不转土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转让抵押等采用的是房地一体主义。转让房屋的,地随房走,转让土地的,房随地走。房地分开转让,属于一房多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