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变更具体内容有:
1、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2、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