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发布时间:2023-04-21 03:07:59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转让而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2、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其他人因转让而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4、股权确认纠纷的其他类型。

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本文【股权确认纠纷的类型】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