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公证文件资料;
2.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如财产的产权证;
3.委托他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
4.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