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贷款的债务的处理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即使是合伙人以一人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其他合伙人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借款人个人承担,如果是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