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政府债务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地方政府行使政治、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形成的债务。是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