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发布时间:2023-04-21 03:57:17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可以当事人协商确定,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约定;当事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出资额确定;当事人无法确定出资额的,一般视为等额共有。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温馨提示:
本文【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