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形式审查都审查如下事项:
1、当回事人主体是否适格,即申请人是否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
2、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真实、合法、符合法定形式等;
3、申请是否为其管辖范围;
4、其他审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