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使用

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使用

发布时间:2023-04-21 04:05:15

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需要根据以下方面判断:

一、借条虽已经被撕毁,但是关键部分仍然具有完整的内容和形式可以证明;

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使用

二、举证责任的承担和转移,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拥有完整的证据链;

三、诉讼中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情形需要判断是否具有高度盖然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使用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使用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
本文【撕毁的欠条能否做为证据使用】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