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能录音录像的原因是保证法庭秩序,并维护其庄严形象。也是为了避免有心之人断章取义,故意篡改庭审事实,对虚假的庭审视频进行散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为什么法院庭审时个人不能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违法吗?违法违何法,请问违反宪法笫几条。公开审理就该公正,透明。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法庭审判就是最好的普法教育,因此抓好法官的素质,提高审案水平才是当务之急。已经有多公审可以录音录像,大快人心。
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第四款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现在所有的庭审,都要求全程录音录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事项除外),如果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有合理的理由,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录制的效果比个人录制肯定是更好,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确实无必要自己录音录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特别要说明的是,为了与时俱进,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对法院自行把控的直播之审批与要求进行了规定。当然,如果是新闻媒体记者为了宣传报道的需要,也是可以录音录像的,但是必经过法庭同意。凡是没有经过法庭允许,擅自录音录像的,一经发现,轻者要求删除所录内容、暂扣录音录像设备,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重者罚款、拘留。
法律分析: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不能,因为会干扰法庭纪律,而且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
(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
(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
(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