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能录像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保证法庭秩序,并维护其庄严形象。也是为了避免有心之人断章取义,故意篡改庭审事实,对虚假的庭审视频进行散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法律分析: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为什么法院庭审时个人不能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违法吗?违法违何法,请问违反宪法笫几条。公开审理就该公正,透明。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法庭审判就是最好的普法教育,因此抓好法官的素质,提高审案水平才是当务之急。已经有多公审可以录音录像,大快人心。
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 第四款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现在所有的庭审,都要求全程录音录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事项除外),如果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有合理的理由,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誊录庭审录音录像,录制的效果比个人录制肯定是更好,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确实无必要自己录音录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特别要说明的是,为了与时俱进,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对法院自行把控的直播之审批与要求进行了规定。当然,如果是新闻媒体记者为了宣传报道的需要,也是可以录音录像的,但是必经过法庭同意。凡是没有经过法庭允许,擅自录音录像的,一经发现,轻者要求删除所录内容、暂扣录音录像设备,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重者罚款、拘留。
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经法院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像。
法律分析
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开始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第一是规定法庭内人员不得有任何喧哗行为,确保正常的庭审秩序。第二是规定非经法院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传播活动,防止片面化、碎片化的信息误导舆论,干扰审判。第三是规定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要求行使权利须依法、有序。第四是规定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标语、条幅、传单进入法庭。要求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表达诉求。第五是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法庭上当事人不可以录音,不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巡回审判等不在审判法庭进行的庭审活动,不具备录音录像条件的,可以不录音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第十五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拍录、复制、删除和迁移。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是要对庭审活动进行录单录像的,但是其他人员如果录音录像是要经过法院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