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应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的方式:股东可直接向相关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若公司无正当理由,又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股东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