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独立、在一定条件下互为对应。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没有权利,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根据;没有义务,权利的实现也就成为空话。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辩证统一。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2)一律平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这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我国宪法和刑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不允许一些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多享受权利少承担义务,另一些人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或者多承担义务少享受权利,反对任何形式的厚此薄彼。其次,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再次,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3)互利互赢。从表面上看,法律权利表现为“需要”“获得”“占有”等属性,似乎只对权利人有利;法律义务表现为“必须”“给予”“付出”等属性,似乎只对义务人不利。但实际上,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因此,不能简单机械静止地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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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义务具有平等性:
1、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情况出现,2、司法机关对公民适用法律时,一律平等对待.任何公民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分析
第一、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对应关系是指法律权利一般有相对的法律义务存在。二者共同处于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在任何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有法律权利,对方主体就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反之亦然。
(2)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每一主体在享有权利之时都对应承担一定义务。如双务合同中。第二、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社会中的权利义务的设置是对等的。主要表现在:
(1)社会生活中权利总量大于义务总量,有些权利就会行同虚设反之,社会容易产生特权(2)在有的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也是对等的。当权利义务处于分离状态时,一方享有权利的量和对方承担的义务的量是对等的。如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是对等等。第三、功能发挥中互动关系。法律功能常常是通过它所设定的权利与义务得以现实表现出来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都作为民事主体实现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必然在其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对立与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是指一个人或组织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力,它可以给予这个人或组织特定的权利或豁免某些义务。例如,一个人拥有的言论自由权利,可以给予这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使他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而法律义务则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它可以强制这个人或组织承担某些义务或责任。例如,一个人的纳税义务,可以强制这个人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税款。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法律权利给予了人们特定的权利,使他们可以自由地行使这些权利;而法律义务则规定了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以保护他人的权利和社会的秩序。如果人们不遵守法律义务,就会给他人的权利造成侵害,也会破坏社会的秩序。因此,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与相互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