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据本条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食品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的
(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立案标准如下:
(1)食品含有严重超过标准限量的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制品;
(3)属于国家为防治疾病等特殊需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的食品;
(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物质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有: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