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房产担保做解除保全。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此外还没有相关法律对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种类作出限制,因此可以将房屋财产作为担保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