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租赁,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由他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