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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发布时间:2023-04-21 06:12:22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应当结合个案考虑,需要根据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来确定。如果属于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如果是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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