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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想把他名下的房产去公证处公证留给孙子是否是可以的

发布时间:2023-04-21 06:41:24

爷爷想把他名下的房产去公证处公证留给孙子是可以的。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需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后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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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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