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代收水电费不能加价收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物业加价收取的业主可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