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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成立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21 06:54:12

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

1、是同一双务合同中存在互为对价关系的两项债务;

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成立条件

2、双方所负债务到期,但一方履行期在前,一方履行期在后;

3、在后一方履行的一方,以另一方的履行为自己履行的条件或因在后履行享有期限利益;

4、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成立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成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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