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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是否一并转让呢

发布时间:2023-04-21 07:03:13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可以转让,但不得单独转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的,地役权失去存在意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是否一并转让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是否一并转让呢

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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